一、车辆识别代号(VIN)的定义
VIN码是英文(Veterinary Information Network )的缩写,译为车辆识别代码,又称车辆识别码,车辆识别代码,车辆识别号,车辆识别代号,VIN码是表明车辆身份的代码。VIN码由17位字符(包括英文字母和数字)组成,俗称十七位码。是制造厂为了识别而给一辆车指定的一组字码。该号码的生成有着特定的规律,一一对应于每一辆车,并能保证五十年内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重复出现。因此又有人将其称为"汽车身份证"。车辆识别代号中含有车辆的制造厂家、生产年代、车型、车身型式、发动机以及其它装备的信息。
二、车辆识别代号(VIN)的含义
(1)第1~3位(WMI:世界制造厂识别代码):表示制造厂、品牌和类型。用来标识车辆制造厂的唯一性。通常占VIN代码的前三位; 第1位:是表示地理区域,如非洲、亚洲、欧洲、大洋州、北美洲和南美洲。 第2位:字符表示一个特定地区内的一个国家。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SAE) 负责分配国家代码。 第3位:字符表示某个特定的制造厂,由各国的授权机构负责分配。如果某制造厂的年产量少于500辆,其识别代码的第三个字码就是9。
(2)第4~9位(VDS:车辆说明部分):说明车辆的一般特性,制造厂不用其中的一位或几位字符,就在该位置填入选定的字母或数字占位,其代号顺序由制造厂确定。 轿车:种类、系列、车身类型、发动机类型及约束系统类型; MPV:种类、系列、车身类型、发动机类型及车辆额定总重; 载货车:型号或种类、系列、底盘、驾驶室类型、发动机类型、制动系统及车辆额定总重; 客车:型号或种类、系列、车身类型、发动机类型及制动系统。 ??
(3)第10~17位(VIS:车辆指示部分):制造厂为了区别不同车辆而指定的一级字符,其最后四位应是数字。 第9位:校验位,通过一定的算法防止输入错误; 第10位:车型年份,即厂家规定的型年(Model Year),不一定是实际生产的年份,但一般与实际生产的年份之差不超过1年; 第11位:装配厂; 12~17位:顺序号,一般情况下,汽车召回都是针对某一顺序号范围内的车辆,即某一批次的车辆。
三、车辆识别代号(VIN)各位说明
(1)第1~3位(WMI):制造厂、品牌和类型;
第1位:生产国家代码
1-美国、J-日本、S-英国
2-加拿大、K-韩国、T-瑞士
3-墨西哥、L-中国、V-法国
4-美国、R-台湾、W-德国
6-澳大利亚、Y-瑞典
9-巴西、Z-意大利
第2位:汽车制造商代码;
1-Chevrolet B-BMW M-Hyundai
2-Pontiac B-Dodge M-Mitsubishi
3-Oldsmobile C-Chrysler M-Mercury
4-Buick D-Mercedes N-Infiniti
5-Pontiac E-Eagle N-Nissan
6-Cadillac F-Ford P-Plymouth
7-GM Canada G-General M S-Subaru
8-Saturn G Suzuki T-Lexus
8-Isuzu H-Acura T-Toyota
A-Alfa Romeo H-Honda V-Volkswagen
A-Audi J-Jeep V-Volvo
A-Jaguar L-Daewoo Y-Mazda
L-Lincoln Z Ford
Z-Mazda
G=所有属于通用汽车的品牌:Buick, Cadillac, Chevrolet, Oldsmobile, Pontiac, Saturn
第3位:汽车类型代码 (不同的厂商有不同的解释)
有些厂商可能使用前3位组合代码表示特定的品牌:
TRU/WAU Audi 1YV/JM1 Mazda 4US/WBA/WBS BMW WDB Mercedes Benz
2HM/KMH Hyundai VF3 Peugeot SAJ Jaguar WP0 Porsche
SAL Land Rover YK1/YS3 Saab YV1 Volvo
(2)第4~8位(VDS):车辆特征:
轿车:种类、系列、车身类型、发动机类型及约束系统类型;
MPV:种类、系列、车身类型、发动机类型及车辆额定总重;
载货车:型号或种类、系列、底盘、驾驶室类型、发动机类型、制动系统及车辆额定总重;
客车:型号或种类、系列、车身类型、发动机类型及制动系统。
(3)第9位:校验位,按标准加权计算
(4)第10位:车型年款
年份代码按表1规定使用。 表1标示年份的字码
(5)第11位:装配厂;若无装配厂,制造厂可规定其他的内容。如果制造厂生产的年产量>或=500辆,此部分的第三~八位字码表示生产顺序号;如果制造厂的年产量<500辆,则此部分的第三、四、五位字码应与第一部分的三位字码一起来表示一个车辆制造厂。
(6)第12~17位:顺序号。
四、车辆识别代号(VIN)基本要求
1、每一辆汽车、挂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都必须有车辆识别代号。
2、在30年内生产的任何车辆的识别码不得相同。
3、车辆识别代号应尽量位于车辆的前半部分、易于看到且能防止磨损或替换的部位。
4、9人座或9人座以下的车辆和最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吨的载货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应位于 仪表板上,在白天日光照射下,观察者不需移动任一部件从车外即可分辩出车辆识别代号。
5、每辆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应表示在车辆部件上(玻璃除外),该部件除修理以外是不可拆的;车辆识别代号也可以表示在永久性地固定在上述车辆部件上的一块标牌上,此标牌不损坏则不能拆 掉。如果制造厂愿意,允许在一辆车上同时采取以上两种表示方法。
6、车辆识别代号的字码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是字迹清楚, 坚固耐入和不易替换的。
7、车辆识别代号的字码高度;若直接打印在汽车和挂车(车架、车身等部件上),至少应为7mm高;其它情况至少应为4mm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