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供应链所面临的问题
在区域物流规划中,习惯于将每年的作业天数按365天计算,则物流园区的建设总规模为式中,S为物流园区建设总面积(公顷);Q为预测规划目标年份的全社会物流需求总量(万吨);α为规划目标年份第三方物流(TPI')市场占全社会物流市场的比例;`为规划目标年份TPI'通过物流园区发生的作业量占TPL全部物流作业量的比例;γ为单位生产能力用地参数(P/,2/莎)。
在上述总规模的计算公式中,比例系数α、卩和γ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来确定,而规划目标年份全社会物流需求总量Q是通过预测而得到的,物流需求量是在一定时间内从生产地(范围可以是区域内也可以是区域外)到消费地(企业、最终消费者)的全过程内所产生的物资流动量。如汽车生产中,汽车轮胎从出厂到汽车组装厂这一过程可能会经过多种运输方式者多次装卸,但是只算作一次物流量;汽车整车销售到用户手中,也只是一次物流量。由于物资流动量不仅涉及产品生产的各行各业,也涉及商业流通,从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物流活动发生的成本、创造的价值已分别统计在不同行业的产值当中,要将各行业的物流量准确统计出来难度是相当大的。在研究经济中心城市物流园区规模规划时,希望找到一个能够反映该区域物流活动频繁程度的指标。显然在中国现实统计数据中,产值指标、综合运输量(货运量)是被广泛使用的指标,是相对真实可靠的指标,也是最能代表宏观物流活动规模的数据。为此,在研究区域物流市场规模时,可利用这两个指标,采用以下两种方法测算物流量。
1)从分析物流量的构成因素出发,根据物流的服务对象不同,大致将物流活动分为工业物流和商业物流,再通过对工业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现状分析,结合实际调查得到的二者的单位物资重量的价值,得到基年的分别对应于工业物流和商业物流的企业物流量和商业物流量,将二者的和称之为基年物流量,并通过增长率法得到经济中心城市规划目标年份的物流量。
2)利用“综合运输量”的统计指标反映该地区物流活动的频繁程度。根据2000年《欧洲物流园区体系和联合运输分析报告》(FV~9000)的研究结果,通过欧洲各国社会运量和物流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可以得出每1个物流量相当于12个社会运量的结论。在这个基础上通过基年经济中心城市及其影响区域的社会综合运输量的统计汇`总,获得相应的区域物流量,再根据不同产品种类对物流活动的影响,将社会综合运输量做适当调整后,按照增长率法以相应的折算比例得到规划目标年份的物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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